题图:影视剧截图
近日,某地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诉讼。2023 年,小强(化名)与小丽(化名)登记结婚,翌年小丽诞下一名男婴。然而,两人的感情却亮起了 " 红灯 ",小丽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,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离婚。
审理中,法院发现这对夫妻因感情不合,在孩子取名、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上都各持己见,坚持要按照自己的意愿给孩子取名,并要求对方交付办理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出具委托书。两人还分别单独前往医院办理,均因不符合规定办理失败。因出生医学证明迟迟未办,孩子无法落户。孩子都一岁多了,连个出生证都没有,上不了户口,就连打疫苗都很困难。
审理中,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医院及卫健委。经了解,根据相关规定,婚内生育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由父母双方共同到场,无法共同到场时,办理的一方需持双方证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。
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,双方终于就孩子的名字取得一致意见。
然而,小强仍心存顾虑,坚持要求女方出具授权委托书,由自己单独办理出生医学证明,双方再度陷入僵局。万般无奈之下,小丽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,以孩子名义起诉小强拒不配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、侵犯孩子人格权。
经多次调解,双方同意在法官的陪同下前往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。但在办理时,双方又因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保管问题爆发争执。法官立即进行调解,最后双方同意将原件交由法院保管。
一周后,小丽联系法院称,孩子办理落户需要出示出生医学证明原件,需与小强协调原件交付问题。
最终,小强同意由小丽保管出生医学证明,并负责为孩子办理后续落户手续。至此,这场持续数月、历经多次调解的纠纷彻底解决,孩子的落户问题得以顺利推进。
对此,网友表示这对父母不负责任,耽误了孩子。
绳易断
没有人真的在乎孩子。
有一则故事,说古代有两个妇人争一个孩子,闹到衙门都宣称是自己的孩子。县官说,谁抢到了算谁的。于是两位妇人就拉扯孩子,孩子疼得哇哇大哭,其中一位妇人率先放开手,另一位妇人洋洋得意,没想到县官老爷却把孩子判给抢输的那位,抢赢的不服,县官老爷说,只有真正的母亲才会在意孩子的疼。
反观现实中的这对爸妈,看似为了孩子的署名权争得不亦乐乎,又是打官司,又是争夺出生证明,唯独孩子真正的利益置若罔闻:一岁多了连户口都上不了。最后法官无奈兼职起第三家长,陪着去医院开出生证明不说,还要代为保管。谁说清官难断家务事?以身入局,方能当局者清。
事件中最无辜的当属孩子,年仅一岁就当起了原告,甚至连名字都还不曾拥有,很好奇起诉书原告那栏写的是什么,也许短到一个空格,也许长到可以写下一串歌词:无名之辈我是谁,忘了谁也无所谓。
如此父母,确实忘了也无所谓。
伊内斯
奇葩父母,误了孩子也浪费了公共资源。
本掌柜完全同意楼上的意见,这对夫妻根本没有为孩子考虑,枉为父母。
法律人士指出,《民法典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"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"。这种义务不仅包括提供生活、教育所需的物质条件,还包括配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、落户等涉及子女身份确认、基本权益保障的事务。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,任何一方以感情矛盾为由拒绝履行,均违反法律规定,情节严重,符合《民法典》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,还可能影响其监护资格的存续。
照理说,妻子怀孕期间,小夫妻俩就应该对孩子的名字达成一致,怎么生下来一年多还在争论?这对夫妻感觉在过家家,拿着孩子斗气,还让法院一而再再而三地调解,算不算浪费公共资源?
这个案例最终没提到妻子一开始的离婚请求是否被批准。如果双方不从中吸取教训,孩子估计还要吃苦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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